安全用电须知及电力设施保护 
安全用电须知
安全用电情系万家,为了你的家庭幸福,必须注意安全用电。
1、用户新装、迁移或增容应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批同意后.由有资
质的单位施工,工程经验合格后,方能装表接电。
2、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用电设备的容量选配相应的电线、电
器、开关和电能表等,防止私拉乱接电残或随意增加用电量,导致超负荷用
电,使电气设施过热造成火央。
3、家庭电器如:电冰箱、电风扇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牢固可靠接地
保护,使用带有接地线的的三脚插头、插座、电热器具,应做到人离关制,这样
既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.又可防止因长期过热而引起着火。
4、电灯器具安装要固定,临时灯要装插头.火线应该接开关控制,不得浮装乱接,
确保关灯时灯头无电。
5、家用设备应选用与设备容量相匹配的保险丝,不得用铜、铝、铁线代替,
必须采用低熔点的铅锡合金作熔丝.当电流超过额定值即可自行熔断,
防止烧毁电器。
6、各用电户必须认真检查残旧的,超负荷的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,并立即
进行整改或更换。
7、不得在电力践路下面爆石、建房、打井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影响供
电安全的物品,以及不得在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和气球。
8、严禁广播线、电话线、公共天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.防止搭连串电,
危害设备和人身安全,不可在电线上凉晒衣服。
9、教育小孩不要爬电线杆、摇晃拉线,不要向高压电线、变压器抛掷杂
物、铁线等,不要随便接触断落地面上的电线.也不要湿手湿脚触摸电气设
备,更不要带电安装、移动、修理电气设备。
10、万一有人触电或发生火灾,应迅速断电,严摹带电救人。发生人身触
电休克.要及时施行心肺复苏术,严禁打强心针,埋沙等。
电力设施的保护
<电力设施保护条例)第十条规定,电力线路保护区为:
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.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.
在一般地区各级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:
1—10千伏 5米
35—110千伏 10米
220—500千伏 20米
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第十四条击规定:
任何单位或个人,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行为:
一、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,向导线抛掷物体;
二、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城内放风筝;
三、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;
四、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、通信线、广播线、安装广播喇叭;
五、利用杆塔、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,在扦塔、拉线上拴牲畜、悬挂物体、摹附农作物;
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.电力主管部门有权制止井责令其限期改正.情节严重的,可处以罚款。
以上资料由阳山县供电局提供(二00四年三月六日)